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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集林府君墓志铭 北宋 · 郑侠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一七八、《西塘集》卷四、《粤西文载》卷七三、民国《怀集县志》卷七
君讳绚,字伯素
少敦敏顺悌,其交不妄,而笃于好善。
闭其户,以读书为文,至忘寝食。
年未弱冠,弘裕秀发,以是有称于乡闾。
同母弟绎,与君偕名皇祐中,同日擢第,君之教也。
释褐,授潭州长沙
潭据南北之冲,商旅舟车之所会;
而介于湘衡之间,重峦密林,巨盗依之,久为民害。
州县警捕甚严,累岁不获。
君至,为设方略,皆中其策。
不期月,擒者数党,于是衡湘之间,无留寇矣。
曲江襄公临镇,录其劳于朝,诏迁万户簿。
襄公以为赏太薄也,再为之条奏;
又举其才,谓可试一邑。
君勤于奉公,而廉于进身。
以为君命也,安有厚薄?
为人臣者,不称是惧,何暇于择?
故不复自叙。
乃以前恩,改授宾州岭方簿兼令。
桂州修仁
君志尚高洁,其临政惠爱,抚循其民,而教之以善,犹子弟也,故所涖称治。
部司审其能,交章论荐。
若余襄公、李公师中,皆深器之。
以二公之所举,则君之为人可知矣。
修仁之任岁满,当改秩,未及代,以母张氏丧归。
服除,差韶州恭城
君以先府君之老,恳求便侍,不获。
明年,又以先府君丧归。
歠粥面墨,庐居以终忧,耿耿有馀恨。
经年,始领端溪之命。
既受代,以疾终于官所,享年五十有九。
君,广州怀集人也。
五世祖某,尝为刘氏相。
所作怀州大陂,凡溉田数万顷,民到于今赖之。
故君之家,世居于石僵城之西。
祖某,父渐,皆不仕。
母,临贺人吴氏。
君五岁而母亡,张氏于君,继母也。
君性至孝,事继母如亲,故张氏爱君甚于己子。
君与弟绎,及女兄,尚书田外郎周君之室,皆吴氏出也。
绎官至桂州永宁,先君而亡。
继母弟纾,未仕。
临贺陈氏。
男二人:长俊民,次天民。
女三人:长适临贺陈蒙,次昭平景甫,次蒙泉王汲
凡君之子弟,皆以儒为业,而姊妹女子之适人者,皆举士。
其笃于好善而不妄交者,于是矣。
其亡,熙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
明年某月某日,男天民,以君之柩归。
某月某日,葬于某县某乡某里某原。
俊民、天民泣血而求铭。
铭曰:
呜呼伯素,生今好古。
敏而自求,是以有誉。
于亲克孝,于弟克友。
其奉公也勤,其临民也厚。
心不志于利而志于义,志不达于位而达于仁。
其才虽屈,于道则伸。
假之以年,有足施设。
今其亡矣,夫复何云?
积善之庆,在公子孙。
泽州龙堂记 北宋 · 夏侯观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七、《山右石刻丛编》卷一二、乾隆《凤台县志》卷一三、一九
粤若神龙,运变化于自然,契阴阳之不测,云从雨施,功济九有,与夫蛇蠋之化,山泽实生,其圣凡之异乎!
高都郡西南二里有古潭,其广百尺,怪树丰草,阴森蔽之,近而可畏。
按旧记,唐刺史温璠因岁旱询于耆艾,云此实龙泉也。
遂命开凿,致祷而雨澍。
由是建祠于侧,祀典载焉。
然自温而后,长人者或尝救旱,克诚举之,靡不获应,则未暇有重迹其事者矣。
太守王公,亮采三朝,劬勤数纪,剧藩荐领,异状洽闻。
自前年中移临是郡,属已再期,立政示民,信于茕寡,尽忠报国,监于神祇。
今春以仲阳用事,膏泽尚愆,轸于公怀,过彼农望。
惟先洁志,乃率僚佐,萃州民诣祠祈请。
才应蜀都之鼓,郁郁云兴;
俄回汉里之车,霏霏雨逐。
翊日诸邑牒上,称已优洽。
暮春至于隆夏,载祷如昔,固益降神休,终祛魃虐。
是岁远迩旱暵,惟我辐员多稼滋茂。
至诚所感,繄物惟馨,抑公之能事也。
河南鲁褒以政除奸弊,广陵束晰以志达明灵,是时皆能却旱而致雨。
鲍德有神父之美,萧雅贻旱母之诮,书之信史,岂徒然乎!
观顷岁中科云陛,始佐濩泽之幕,比时调选天官,复掌刑台之籍。
寓兹待阙,暇日居多,因以所目之事,纪为不朽。
文且无饰,敢示于大雅君子。
时天圣九年七月十日记。
文林郎、守晋城县王汲
将仕郎、守晋城县主簿张□人。
将仕郎、守晋城县刘至诚
文林郎、守司户参军山宗□。
将仕郎、守司法参军宿运。
承务郎、守录事参军郑旦
文林郎、守司理参军王咸
朝奉郎卫尉右丞监酒税、骑都尉梁居简。
承直郎试大理评事、权军事推官王立。
军事判官、□□郎、试大理评事王若谷篆额。
右班殿直监酒李元
西头供奉官兵马监押兼在城巡检杨德政。
左班殿直泽州管界并连太行山路巡检怀德
大中大夫、行尚书都官郎中知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柱国赐紫金鱼袋王世昌
按:新授安国军节度掌书记宣德郎试大理评事夏侯观撰并书。
王汲蓝田景祐元年1034年 北宋 · 欧阳修
五言律诗 押元韵 创作地点:河南省洛阳市
喧喧动车马,共出古都门。
落日催行客,东风吹酒樽。
树摇秦甸绿,花入辋川繁。
若遇西来旅,时应问(一作望)故园。
康济桥记 南宋 · 曾汪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四二六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五三四五
金山崒嵂,俯瞰洪流,悍鳄曩时吝以为居。
自昌黎刺史咄嗟之后,一害去矣。
江势蜿蜒,飙横浪激,时多覆溺之患。
循抵中流,势若微杀,往来冠屦,踵蹑肩摩,轻舸短楫,过者寒心,佥欲编画鹢而虹之。
几阅星霜,未遑斯举。
适时与事会,龟谋协从,一倡而应之者如响。
江面一千八百尺,中蟠石洲,广五十尺,而长如之,复加锐焉。
为舟八十有六,亘以为梁。
昔日风波险阻之地,今化为康庄矣。
偿资钱二十万。
户掾洪杞、通仕王汲式司其事,从人欲也。
乾道七年六月己酉始经之,落成于九月庚辰
是日也,霜降水收,为之合乐,以宴宾僚
坦履之始,人胥怿云。
郡守长乐曾汪书。
辰州沅溪令王汲禦盗有功循一次制 宋 · 刘一止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二六四、《苕溪集》卷三一
敕具官某:曩者鼎、澧之间,盗贼窃发,迄于平定,尔与有劳,赏以懋功,国之典也。
可。
按:宗亚昌云「曩者荆江郡县」,陈朴云「狂寇弄兵,侵轶旁近」,下词同。